保卫处灭火器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5浏览次数:28

兹有我校保卫“保卫处灭火器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作出响应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M2026-037

项目名称:保卫处灭火器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39615元。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附件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摆放完毕,更换下来的旧灭火器送到校内指定仓库内。

质保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具备消防设备销售等相关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现场勘查、投标方式及时间:

1.现场勘查由于该项目的特殊性,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现场,并对采购需求中的相关数据、要求进行确认,责任和风险自行承担。联系人:老师  联系方式:18251420986

2.送达方式:报价单纸质(原件盖章)及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密封送达至盐城市解放南路283号江苏医药职业学院行政楼206室,收件人:柏老师  联系方式:0515-88590086

3.送达时间:202662215时00分止。未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接受。

4.开标时间:202662215时00分

5.售价:免费

四、报价要求  

1.报价须包括税费、人工费、材料费等所有费用。经评委认定,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评委有权要求其作出合理解释,若理由不充分可作为无效标处理。

2.报价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及联系人电话号码;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中标原则  

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通过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中标后,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弃标,一年内不接受其参与学校的任何采购活动。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完成全部供货及安装、培训,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95%款项。余款待3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七、样品:

新标干粉灭火器1具,规格型号:4公斤ABCE;统一放入纸箱,密封并注明公司名称。中标后样品封存,未中标的样品退还(自取)。

八、业务联系

本项目为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保卫处使用管理,如需了解所需相关的具体情况等,请与老师联系18251420986)


报价单.xls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