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国有资产管理处(简称国资处)成立于20148月,是学校国有资产宏观管理的职能部门和国有资产的统一归口管理机构,负责学校资产和招标工作,为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提供条件支撑和服务保障。下设资产管理科和招标采购管理科。现有工作人员4人,其中处长1人,副处长1人,工作人员2人。

国有资产管理处的主要职能包括: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校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年度计划,构建学校资产管理体系。

  2.负责学校年度资产购置、验收、清查、处置等工作,管理和维护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整理、统计、上报学校资产相关数据信息。

3.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的台账管理,包括土地、公用房屋、仪器设备、文物及陈列品、校具、图书、无形资产等资产的建卡、建账等工作;负责办理国有资产的调配、报损、报废等申报和审批手续。

4.负责协调国有资产的调配工作,对国有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的管理情况实施监督、考评;负责培训、指导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公用房屋、青年教师周转公寓管理等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营(租赁)用房的招租、签订合同、房租收交等工作。

  7.配合财务处做好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工作,负责学校年度预算安排的货物、工程维修、服务类项目招标采购的申报、审批及招标的相关具体工作。

  8.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