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国有资产配置,规范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要求,就做好固定资产拟报废处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2年处置资产的范围
本次资产处置只对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的有账有物符合待报废条件的资产(含低值资产和固定资产)进行处置。请各部门、各学院严格按要求进行申报,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一律退回,各部门、各学院可参考2021年资产清查时已报的固定资产清单。资产使用年限参照附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配置表》。
二、资产处置程序
(一)、各部门、二级学院申报
资产使用部门要对各类拟报废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对清查出的拟处置的资产登记,待报废的资产按部门为单位集中分类存放,并提出处置申请。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资产管理员在“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平台做资产报废、报损申请,打印《国有资产处置内部审批表》,经本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报废资产回收、处置、清理
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各部门、二级学院提交申请的待报废资产,组织评定专家组确认、审核,根据评定意见提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同意后,完成固定资产报废手续,有残值的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公开拍卖清理;无残值的,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回收处置清理。
(三)、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分别填报
我校资产系统里已将资产分为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在处置时应注意要分开填报。处置流程可参照附件:《江苏医药固定资产处置流程图》、《江苏医药无形资产处置流程图》。
三、工作要求
(一)、各资产使用部门在11月30日前提交国有资产处置内部审批表及资产处置清单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各单位按时间要求完成申报工作,逾期本年度将不再单独受理。
(二)、拟报废资产的相关信息必须与资产管理系统信息一致,确保账实相符。
(三)、拟报废资产按物资类别整齐分类摆放,以便专家小组进行鉴定和公开拍卖后集中处置。
(四)、拟报废资产单价超过20万元的,处置前要提前向国资处报备,国资处将组织专家对其进行鉴定评估。
国有资产处置内部审批表等纸质材料由部门、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行政楼208室),未尽事宜请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联系人:李理,联系电话:13605100328。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