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务租赁车辆(19座及以上客车)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5浏览次数: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Y2026-054-FW-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校外公务租赁车辆(19座及以上客车)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11-0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六、服务质量要求 1、车辆质量要求(2)所提供服务车辆保险须为汽车租赁性质险种,并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100万元以上)、车损险(含驾驶员险)、车上人员险(每座不低于50万元)、不计免赔率险及营运车辆要求的其他险种。如甲方承租中标人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乙方负责索赔事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更正为:(2)本项目投入服务车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营运,投保营运客车类车险,包含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 100 万以上)、车损险(含驾驶员险)、车上人员险(每座不低于 50 万元)、不计免赔率险及营运车辆所需其他险种。如乙方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乙方负责索赔事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七、技术要求1、车辆技术参数要求(3)具有客车营运资质;所提供服务车辆保险须为汽车租赁性质险种,并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以上)、车损险(含驾驶员险)、车上人员险(每座不低于50万元)、不计免赔率险等。

更正为:(3)具有客车营运资质;所提供服务车辆保险须为营运客车类车险,并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以上)、车损险(含驾驶员险)、车上人员险(每座不低于50万元)、不计免赔率险等。

 

3、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三、其他要求 4.车辆要求:车辆符合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有效期内的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办理注册登记;具有客车营运资质;承诺所提供服务的车辆保险必须是汽车租赁性质险种。

更正为:4.车辆要求:车辆符合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有效期内的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省际/市际包车客运或省际/市际旅游客运),投入本项目车辆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证》,车辆按营运客运性质投保;驾驶员持有有效的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

 

更正日期:2026-11-05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地  址:盐城市解放南路283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15-88550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18005108312

3.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滕老师

联系电话:15950298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