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有效盘活、高效使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推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质增效,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及国家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制度、政策,学校于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2月20日在全校开展了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此次清查利用范围覆盖学校所有资产,包括土地产权类、房屋建筑类、车辆设备类、基础设施类、股权债权类、无形资产类、特许经营类以及其他资产等各类国有资产,实现了资产清查的全方位、无死角。现将此次自查情况会总成“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底数清单”、“国有资产清查利用专项行动问题资产清单”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核实盘活利用清单”进行公示(详情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1日至2月27日。如对清查利用结果有异议,可书面反馈至纪委办或者国资处。
联系电话:0515-88588610(纪委办) 0515-88550311(国资处)
邮箱:gzc@jsmc.edu.cn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4年度国有资产清查利用自查情况公示清单.xlsx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