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工作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4-09-18浏览次数:10

问题1:前期论证的时候为了避免参数有针对性将一些指标模糊化了,后期招标时因指标的区别度不够买不到想买的设备,如何解决?

答:需求人应加强市场调研,尽可能以需求为导向而不是特定产品为导向编写技术参数,不应简单的删除或模糊化指标。

问题2:希望尽快完成采购,能否要求缩短公告期限?——其原因可能是经费下达太迟、项目要求时间太紧,也可能是需求人对采购全流程的时间要求不了解。

答: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制度对招标采购流程时间有硬性要求,涉及法规和制度,这类时限是无法缩短的,一般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时间约50-80天,学校集中采购项目约20-40天,加上环节中可能遇到的招标失败、质疑投诉或项目扎堆的情况,需求人应该预留足够的时间启动采购。

问题3:“我想单一来源采购”——需求人对市场未充分调研,对采购方式规定不了解,希望直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向指定供应商采购。

答:用户老师应该充分进行市场调研,在满足以下几种情形的情况下,方能采用单一来源采购:①仅有唯一供应商能提供;②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采购的(通常指抗震救灾之类的天灾人祸,校内所谓的紧急情况通常在于前期的拖延,基本不属于这种情况);③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常用在设备设施维保等情形)。学校统一采购一般会通过专家论证公开的方式发布论证公告,经过市场验证确实仅有一家供应商是完全满足用户需求的,方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问题4:“签合同了要补采购流程”—需求人对学校采购无概念,签合同时才发现未履行采购程序,主要以服务类项目居多。

答:根据国家法规,采购程序应在合同履约前执行,而不是履约完成后再执行采购程序,此为采购程序倒置,任何补采购程序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故已经实际履约的项目无法补履行采购手续,建议根据项目进度和金额及时安排采购。

问题5:年底经费执行进度要求急,最后的时间节点来临前能否尽快完成?

答:参考问题2。另,年底扎堆采购,不良供应商会趁机提价,甚至会缩减调研时承诺的服务,导致采购无法达致“物有所值”的目标,合理安排采购时间才能有更好的采购效果。

问题6:采购周期太长,如何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缩短招标时间?

答:国资处进行的学校统一采购只是项目采购全周期的一个环节,采购前期还有立项、论证环节,后期有合同、验收、报账等环节,需求人在采购前应有全面的了解。

问题7:虽然目前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但很多时候报价低的公司占优势,如何防止恶劣的低价中标?怎样才可以买到虽然价格偏高,但质量有保证的设备?

答:应在前期进行充分调研后再论证,完善用户需求书的指标,经论证的用户必需的技术指标,在没有倾向性、指定性的情况下,可以加注为重要参数(重要参数的偏离会较大程度影响技术得分)或设为废标条款(一票否决,一般应有3个以上品牌满足方能设置),且要求供应商根据指标提供厂家说明、厂家官方彩页或者官网截图等佐证材料,如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实者,按招标文件条款可以废标。

问题8:应标时投标公司说满足要求,但是履约合同时提供的货物质量或服务有偏差,如何在招标时杜绝此类公司?有没有对中标单位不配合履约的惩罚机制?

答:需求人应加强合同履行和验收环节管理,招标过程受政府采购相关法规约束,无法对供应商报名做过多的限制,国资处事后通过对供应商实施履约调查和评价的手段约束供应商行为,对认定为不良行为的供应商视其情节轻重采取相应措施,为学校采购营造良好氛围。

问题9:平时工作忙,能否安排代理人进行采购申请等工作?

答:需求人应重视采购工作,确实因事务繁忙无法操作的,可在项目申请和文件确认等过程指定代理人进行,项目如需专家评审,建议需求人还是应亲临评审现场与专家进行沟通,避免评审后再来质疑和争议,届时通常已经无法改变最后的采购结果。

问题10:哪些品目要集中采购,时间要多久?对集采的产品和服务不满意怎么办。

答:集中采购品目目录详见国资处主页-规章制度-上级政策法规《关于印发江苏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因为政府集中采购必须委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国资处只能代为提交需求,因此集中采购货物和服务如果出现问题,请用户遇到问题后及时与国资处沟通,我们会尽快向省市政府采购中心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