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苏财规〔2010〕22号)、《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苏财规〔2011〕27号)以及《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省属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苏卫财务〔2020〕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二级单位申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汇总、院长办公会讨论研究,现将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4年资产处置方案公示如下:
1、拟以报废方式处置账面固定资产798台/件/套,资产原值4906240.81元。其中通用设备230台/件/套,原值3438371.81元;专用设备271台/件/套,原值1341650.00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97台/件/套,原值126219.00元。所有拟报废资产均已损坏且无修复使用价值。
拟以报废方式处置校区置换及西园电力改造后盐城机电高职遗留在西园的电力设备、金属档案柜等设备55.5台/套/米。这批设备不在我校账面,原值无法查证,因无使用价值,机电高职未搬迁至其新校区,校区置换后作为我校资产遗留在西园由我校处置。
2、拟报废资产中有一项单价为2186500元的医疗药品柜、操作台等资产,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省属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苏卫财务〔2020〕9号)规定,单价超过100万元的资产处置需上报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批备案。经核实,此项资产为2007年通过融资租赁形式进行的教学楼C楼护理实训室改造项目,实际包含实验实训设备66项,在2013年以打包入库的方式录入资产管理系统,数量为1,单价2186500元。2020年起国有资产管理处进一步规范资产入库流程,杜绝打包入库情况。
3、以上拟报废资产将登记造册后全部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4、以上处置方案在经院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后上报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批备案。
上述资产处置收入将按照省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规定,上缴省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4日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515-88550311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