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4-02-29浏览次数:91

资产管理科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资产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和制度;负责拟订、修改和完善学校有关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

二、负责学校资产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评估等工作。

三、负责学校资产管理、使用和处置工作,严格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做好相关事项的审核、报批报备工作。

四、负责新购仪器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的验收工作。

五、负责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确保资产数据真实、准确、安全,实施资产动态管理;完成各类资产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配合财务部门做好资产帐务核对工作。

六、负责学校房屋、地产、门面的统一管理,做好商业门面的综合管理工作。

七、加强资产管理队伍建设,负责全校资产管理员的培训工作。

八、加强学校闲置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率。

九、负责资产管理档案整理及归档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标采购管理科职责

 

  一、执行国家关于招投标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和制度,负责学校有关教学及科研仪器设备、办公设备、基建工程及维修工程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

  二、协助申购单位完善采购方案,审查申购计划。

三、负责学校招标采购项目的申报采购工作,负责办理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所有事项,负责进口设备的报批及办理海关减免税手续。

  四、负责根据学校政府采购预算协调相关采购事宜。按照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拟实施的政府采购计划,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

五、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各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采购文件的编制,组织现场开标、评标,负责中标通知书发放和合同审核,负责处理质疑事宜、配合处理投诉事宜。

六、受理采购业务咨询服务,负责采购项目档案归类、整理、保管和归档。

七、负责监督招标采购项目合同的执行及付款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招标采购信息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

九、负责政府采购制度和采购业务知识的宣传学习培训,维护学校采购与招标平台,管理发布采购信息。。

  十、完成校领导及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