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药职业学院食堂采购管理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4浏览次数:2016

项目概况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食堂采购管理平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盐城市天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0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Y2021-080-HW-JC

2.项目名称:江苏医药职业学院食堂采购管理平台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预算金额:20万元

5.最高限价:20万元,招标人不接收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标书。

6.采购需求:详细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详见采购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者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

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采购项目供货及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盐城市青年中路14号(疫情防控期间,网上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

方式:网上获取,请发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到指定邮箱进行投标报名(联系电话:15295318333   邮箱地址:15295318333@163.com):注:报名邮件、附件资料请以“SY2021-080-HW-JC江苏医药职业学院食堂采购管理平台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命名,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在报名相关资料费交纳后将会收到本项目的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报名相关资料费人民币4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

202110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医药职业学院(盐城市解放南路283号)行政楼2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要求提供正本1份,副本4份。

2.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注意事项

2.1本项目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因需登记相关信息,耽误时间可能较长,投标人可提前半小时,从位于盐城市解放南路283号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南门进入,进门前请投标人配戴口罩,通过手机出示“苏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如遇阻,请联系:刘老师,联系电话:0515-88550311。

2.2各投标人请慎重选择出席开标会议人员,如因显示其他颜色导致无法进入学校,责任自负。

2.3投标人进入开标场所后应在指定地点参与投标活动,不到非相关场所活动;投标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离开现场,不得逗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址:盐城市解放南路283号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15-88550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盐城市天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青年中路14号

人:周雷明             

联系电话:0515-87064065

3.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5962088772

4.提醒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项目联系人提出,由项目联系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质疑向采购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