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标采购工作,我校拟邀请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我校2021-2022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凡是达到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相关要求,且进入江苏省财政厅代理机构名录的招标代理机构,可自愿报名。
一、代理机构服务范围
1.服务范围: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守相关批复文件的原则,并根据项目的实际特点,办理招标有关手续的备案、发布招标公告、受理投标报名;组织开标、评标会议;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发放中标通知书;组织相关论证、答疑、处理质疑及投诉等相关工作。
2.具体代理项目视服务质量分阶段确定,以委托合同约定。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满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一条所规定的条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名录登记,可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查询;
3.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代理机构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代理机构;
4.代理机构未处于政府部门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期;
5.代理机构在盐城市区内且在盐城市区内可以独立评标的办公地点优先考虑;
6.不接受代理机构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承诺函(对报名材料的内容真实性作出承诺);
2.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及相关登记备案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报价书;
6.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情况及主要业务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或省级分网登记备案信息截屏);
7.代理机构办公场所相关材料(需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复印件、办公场所布局具体情况等相关材料);
8.代理机构服务质量保障(包含健全的规章制度和招标代理服务方案)相关材料;
9.2020年以来承接代理服务的采购单位和所承担政府采购招标代理项目的业绩证明(须提供2020年以来的委托协议,采购公告网上截屏。以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公告的为准);
10.招标代理机构的考核证明和获得的荣誉(须提供2018年-2021年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年度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执业情况考核结果的通知考核结果文件和其他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11.如果有针对本次合作而提出的其他服务承诺或优惠条件也可一并提供。
四、材料递交时间、地点
报名文件应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报名材料务必于2021年7月9日9:00前递交或邮递至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材料恕不接受。
五、评定办法:
由学校遴选小组对参加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择优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
六、服务期限:
一年期,从公告确定合作对象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283号(江苏医药职业学院行政楼208室)
邮编:224005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15-88550311